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?

发布时间:2019-07-09 关注:59

结婚自由,离婚自由,这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,只要双方感情“确已破裂”,不管对方同意不同意,都可自由地结束婚姻。


但有下列两种情况,当事人不能随便离婚。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、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,男方不得提出离婚。当然,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,不在此限。一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,须事先征得军人的同意。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。


需要说明的是,起诉离婚,并不一定判决离婚,法院需查明夫妻感情是否“确已破裂”。如果夫妻感情一息尚存,没有达到“破裂”程度,则不会判决离婚;如果夫妻感情荡然无存,确无和好可能,则会判决离婚。


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怎么办?一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,要求上级法院依法改判离婚(这种情况上诉,一般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);一是等待六个月后,再次起诉离婚。这种情况下,法院一般都会认定双方感情“确已破裂”,判决准许离婚。